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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中2012级文理分科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13   点击次数:0 【字体: [复制链接]
 

各区县教育局,市一中,市三中:

    现将做好高中2012级文理分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使文科理科学生保持合理比例

2009-20124年四川省高校本科招生计划看,2009年文科占总招生计划的27%2010-20123年文科均占总招生计划的28%。目前我市普通高中文理科结构严重失衡,文理科学生比例与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文史类、理工类比例严重不符,与社会人才需求严重不符,对学生升学、就业极为不利,对我市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务必将文理科学生比例调整到科学、合理比例。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区县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对文理分科工作的领导,局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副校长是具体责任人,各班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任课教师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文理分科工作。学校要细化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三、明确目标,做细做实思想工作

高中2012级文科生必须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40%以内。要做细、做实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向其讲解高校招生政策,特别讲清楚高校招生计划中文史类、理工类计划总数、各自比例分别是多少,讲清楚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认真分析学生各科学习状况,引导学生把国家社会需求与自己的远大理想结合起来,把目前的学习与今后进入大学进一步深造结合起来,科学指导学生理性选择,杜绝简单粗暴干涉学生的做法。

四、纳入工作考核和质量评价

市教育局从2013年开始,将文理科学生比例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凡是工作不力,文科学生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40%的区县和学校,在年度目标考核时“普通高中教育”单项及该年级教学质量评价作降等处理。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按《宜宾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宜教办发[2012]178号)规定,高一学年不分文理科,以保证学生自主发展和全面发展。

                       宜宾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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