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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13   点击次数:0 【字体: [复制链接]
 

各县(区)教育局,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一中,市三中:

为了克服全市普通高中同质化倾向,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根据国家、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宜宾市《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结合宜宾实际,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因校制宜原则。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必须从各学校实际出发,结合本校特点,确定特色发展方向。

(二)继承创新原则。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应以传统的优势特色为基础,不断将其做优做强。同时,根据时代变化和教育改革发展方向,不断创新办学理念,不断总结办学经验,不断探索办学规律,勇于创新超越。

(三)课程支撑原则。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必须有特色的课程体系作为基础、载体和支撑。必须坚持课程资源特色化、课程选择多样化、课程实施校本化,对现有的同质化课程体系进行重新规划设计,优化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拓展课程领域,丰富课程资源,构建与办学特色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四)促进提高原则。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把育人为本,提高质量,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学校上档升级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基本目标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优化教育教学过程与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丰富课程资源,构建与办学特色相适应的课程体系;提升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培养专家型校长和教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探索学校发展规律,提升办学品质,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创建一批星级(一星级至五星级,下同)特色普通高中。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各阶段目标是:2013年,启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项目;到2015年,30%以上的普通高中具有鲜明特色,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川滇黔具有较强的吸纳力和辐射力;到2019年,50%以上的普通高中办学具有鲜明特色 。

三、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工作任务

(一)探索特色内涵。

特色的本质是“独特”和“优质”,是学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学校发展规律,创办适合学生成长发展需要的具有独特性、选择性、创新性、发展性的教育其核心和载体是构建特色化并具有选择性的课程,其本质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其途径是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方式、课程资源、评价方式等特色化,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办学特色具有相对稳定性,同时又符合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各学校要努力探索,准确把握并不断深化办学特色内涵。

(二)确定学校办学特色。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遵循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基本原则、明确本校特色化发展目标、准确把握特色化发展内涵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本校办学特色。

1.办学体制特色化。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形成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公办与民办教育、国内与国际教育等相互融合的特色化办学体制。

2.培养目标特色化。结合国家及国际社会对人才的标准和需求,重点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公民素养、人格品质、理想信念、审美修养、人际沟通等方面培养;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通过设置、增加特色课程,举办特色班级,重点培养学生某些学科或某些领域的素养和技能,突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形成科技、艺术、体育、外语、数理、生化、人文、信息技术等学科和领域的教育特色。

3.人才培养模式特色化。围绕办学理念及培养目标,整合、创新教育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方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管理模式、课程资源等,探索出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区域内各普通高中特点,通过科学论证,做好本区域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整体规划,制定本地区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普通高中制定本校特色化发展工作方案,市一中、市三中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其他普通高中方案报县(区)教育局(宜宾天立国际学校报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审批,县(区)所属普通高中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要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提高校长和教师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总结、部署,要深入学校,加强工作调研和过程管理,定期征求学生、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在探索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方案,确保普通高中教育科学健康发展。

四、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从推进教育改革、着眼未来发展、提升区域综合办学实力的高度,提高对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的认识,加强领导和管理,成立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常规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调研、部门协调和工作督导,把握正确方向。

(二)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市教育局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开展市级评估活动,原则上每年评估1次,命名一批宜宾市星级特色普通高中。把特色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三)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设立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专项奖补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奖励被授予星级特色普通高中称号的学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建设。

(四)健全配套政策。根据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需要,调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扩大特长生招生计划,完善特长生考评办法及录取标准。修订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与奖励方案,增设办学特色专项奖。建立健全自主招生培训制度以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等参赛制度。

(五)加强特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特殊政策,采用直接引才、公开选才、柔性聘才等多种方式,加大特色教师引进力度。整合特色教师资源,建立特色教师合理流动与资源共享机制。增加特色教师培训经费,创新培养方式,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专业团体的合作,努力建设一支满足特色化发展需要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特色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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