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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7年宜宾市高中化学基于核心素养培养的微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3   点击次数:0 【字体: [复制链接]

各县(区)教研机构,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探索核心素养在高中化学课堂的着力点,推动信息技术与化学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我市高中化学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高中化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一线高中化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高中化学基于核心素养培养的微课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微课设计、制作与应用展示。

二、参加人员

高中化学教师和化学教研员。

三、微课的设计制作及推选要求

1.设计制作要求

1)微课设计应突出高中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宏观辨识与微观探析;变化观念与平衡思想;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科学探究与创新意识;科学精神与社会责任)的培养,可自行选择高中化学教材典型核心知识点进行设计。教学设计目标明确,学习活动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能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媒体设计与教学深度融合,能让学生高效参与学习活动,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水平,教学反馈与评价设计能有效测评学习活动效果。

2)微课视频应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真实反映教学情境;微课课件片头应显示课题、作者(仅限一人)和单位;视频格式为常见格式,建议视频格式为:FlvMP4,视频尺寸为:640*480;每课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20M,视频时长最多不超过10分钟。

3)微课的应用说明详实,须特别说明在培养核心素养方面的应用价值。

4)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2.评选程序

1)各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在校内选拔的基础上,择优推选作品参加市上的展评。各省一、二级示范高中可择优推荐5项微课作品,其余各高中学校不超过3项。

2)本次活动将聘请专家根据统一的标准及办法,认真、公平、公正开展评定,由宜宾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宜宾市教科所网站上公布。

3本次活动结束后,我市将择优推荐5项微课作品参加2017年四川省高中化学基于核心素养培养的微课展评活动。

3.报送方式

1)各学校教务处(教科处)将本校参评作品汇总后统一以电子形式上报(见附件1),县(区)教研员作品由单位推荐上报,市教科所不接受任何个人报送。每项参评作品包括微课视频和微课设计与应用表(见附件2)两个内容。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送截止时间:2017615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星勇  邮箱:243466630@qq.com;

  话:821405513795834523

 

附件:高中化学微课评选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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