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德育纵横 >> 德育建设
筠连县中学食堂承包准入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7   点击次数:0 【字体: [复制链接]

筠连县中学食堂承包准入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搞好学校食堂,引入竞争机制,保障饮食安全,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利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食堂承包准入制度。

第一条:凡参加承包我校食堂的公司和个人,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餐饮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的集体食堂经营和管理经历,未出现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

第二条:要具有和承包食堂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能购买按照规定必须的加工机械、用具、餐具和消毒设备,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

第三条:红白案专业厨师人数不得小于所雇佣人员人数的二分之一,厨师长必须由二级以上厨师担任,并具有从事集体食堂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经营回民窗口的必须有回民厨师,要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卫生保洁人员,所有务工人员均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第四条:能够独立加工所有出售的主食和副食,要达到学校要求的早、午、晚的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擅自增加和减少经营品种;保证按时开饭,满足供应。

第五条:不允许引进未经卫生监督部门审核批准的面包、蛋糕、冷饮等项目;不具备凉菜加工条件并经卫生监督部门批准的不允许经营凉菜;不允许在校外采购和加工成品和半成品,不允许在餐厅经营餐饮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

第六条:能够进行比较精确的成本核算,配备有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财务人员,要达到学校要求的高、中、低档菜比例,毛利率要控制在20%以内。同时也不允许以低于成本价出售饭菜的恶性竞争。

第七条:严格执行学校的主副食统一采购制度,执行蔬菜定点采购制度,配备专职采购和仓库保管人员。

第八条:所有人员要认真参加学校组织每年2次的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允许上岗。要参加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的体检并办理健康证,不得录用有过安全生产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责任人员,不得录用有过违法犯罪经历的人员。

第九条:在承包食堂期间要完善硬件建设,对设施设备及时维护和维修,要达到B级食堂标准并保持在全市组织的食堂检查活动中处于中上等水平。

  第十条: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承包者,所有参与承包食堂的团体和个人要提交完善的经营和管理方案,形成文字

 

四川省筠连县中学

20119

 

川公网安备 51152702000029号
蜀ICP备12001647号-1
版权所有:筠连县中学 联系地址:宜宾市筠连县 招生电话:0831-7288000
电子邮件:jlzx2012@163.com 投诉建议:0831-770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