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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中学关于申报栋梁工程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9   点击次数:0 【字体: [复制链接]


根据宜宾市2015年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筠连县第八届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公益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受援对象条件



(一)受援学生本人条件               



1.品学兼优,立志学有所成,报效祖国。



2. 2015年在筠连县中学应届毕业考上大学本科并获得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筠连籍考生;2015年在筠连县中学应届毕业考入高校专科(一专)并获得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二)受援学生家庭条件



1.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孤、残及烈士子女。



2.城镇低保户和农村建卡贫困户的子女



3.家庭遭遇天灾人祸、重大疾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二、扶助形式及资助标准



(一)扶助形式:市栋梁办直接扶助;县栋梁办扶助;企业或个人直接扶助。



(二)资助标准:考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大学新生,受助标准10000元;考上大学一本的大学新生,受助标准4000元;考上大学二本、三本及少数民族专科(一专)的大学新生,受助标准3000元。省级、市级及各类企业援助按各自确定的标准执行。



三、援助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由省栋梁办统一格式的《栋梁工程待援学生申请登记表》(附件4)。



(二)申请人如实提交家庭经济贫困状况的书面材料(如孤、残、低保证等),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对材料真实性签出意见,交乡(镇)政府审查,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签批鉴定意见,加盖公章后移交学校。



(三)学校负责核实其家庭条件和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出具申请人品德和学习表现材料,加盖公章后按要求报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审核汇总,由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统一报县栋梁办。



(四)考察核实及助学金发放(720日——910日)



县栋梁办在县栋梁工程领导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对待援学生进行条件审查。县栋梁办综合考察核实后,在筠连电视台分批公示受助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最后按程序分批发放助学金。



受援学生要立志成才,感恩社会,报效祖国。





                                                      
  
筠连县中学



                                    20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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