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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 通    告(1)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03   点击次数:0 【字体: [复制链接]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和体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筠连县教育局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筠连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筠连县外的人员:要求在筠连县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三年及以上。

3.今年春季不面向外地学校各类学历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权限:
筠连县教育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筠连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等。筠连县教育局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5年4月1日——4月15日。

注意事项:1.网上填报的数据必须和本人的实际情况相吻合。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的照片和办理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3、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
(二)身体检查:体检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15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照申请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到筠连县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所贴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体检最终结论处须医生签字和盖医院的公章。
(三)申请条件确认:我县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4月16日至17日,4月20日至22日到县教育局进行初审,县教育局统一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体育局进行确认。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类型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16日至17日,4月20日至22日)到指定的地点(筠连县教育局政工股2)进行申请条件确认。
1.申请条件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8种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一式一份(贴好照片,要有医院体检合格的结论,并加盖印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structure/index.htm)首页搜索“表格下载”,点击进入后下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即《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structure/index.htm)首页搜索“表格下载”,点击进入后下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原件一份(贴好照片,此表可在“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structure/index.htm)首页搜索“表格下载”,点击进入后下载。)。
(8)本人近期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相同,并写上姓名、学段、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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